The Beginning
结婚登记照片要求如下:
1.为近6个月内拍摄;
2.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
3.不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
4.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
5.照片应为同一底版,背景为红色;
6.头部应占照片的2/3。
7.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补领结婚证的,提交双方合影照片3张,大小为2寸(宽5.3cm×高3.5cm)。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拒绝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浓妆照、表情夸张及穿戴有损严肃性服装饰物的照片。
【拓展信息】
补办结婚登记与补领结婚证有何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定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