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结婚登记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三)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五)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六)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七)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二、办理证件和材料
(一)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二)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香港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六个月)。
澳门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六个月)。
台湾居民: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六个月)。
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有效期六个月)。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有效期六个月)。
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有效期六个月)。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有效期六个月)。
三、办理程序
(一)男女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审查提供证件;
(三)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四)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五)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询问审核,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办理地点
梅州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单位 | 地址 | 咨询电话 |
梅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梅江区金山和平路18-3号 | 0753-2196868 |
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婚姻登记处 | 梅县区府前大道行政服务中心4楼 | 0753-8586532 |
兴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兴宁市文化广场公共服务中心3楼 | 0753-3253381 |
蕉岭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蕉岭县蕉城镇桂岭大道中194-1号 | 0753-7892219 |
平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平远大道兔子岗民政福利服务中心内 | 0753-8898999 |
大埔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大埔县湖寮镇五虎山庄南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 | 0753-5526977 |
丰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丰顺县新世纪广场南路236号 | 0753-6686239 |
五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 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北路81号公共服务中心3楼 | 0753-4458580 |
(一)广东省民政厅官方网站预约
点击“预约入口”直接进入官网预约系统,点击“结婚登记”开始预约,预约步骤:选择基本信息——选择办理网点及日期——选择预约时段——完善双方信息——完成预约。
(二)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预约
微信搜索关注“广东民政”公众号,点击菜单栏“贴心民政”——“婚姻登记预约”进入预约系统,点击“结婚登记”开始预约,预约步骤:选择基本信息——选择办理网点及日期——选择预约时段——完善双方信息——完成预约。
(三)粤省事小程序预约
扫描下方小程序码或者微信搜索“粤省事”,进入“粤省事”小程序,下滑页面点击“专区”一栏,找到“民政服务专区”点击进入预约页面,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即可预约。
点击进入:“粤省事”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