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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签注居住证受理条件: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居住证满1年之日前1个月后的持证人。
海陵区签注居住证所需材料:
1.居住证;
2.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办理签注居住证不需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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