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受理条件: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材料清单:
1、《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该材料免提交);
3、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窗口:
阳春市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办证窗口
办理地点:阳春市阳春大道北178号阳春市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办证窗口1号窗口
办公电话:0662-777710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除法定节假日外)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