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返还条件
1.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严重失信企业、列入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不予发放稳岗返还)。
2.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3.生产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4.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可按照以上条件申领稳岗返还。
二、返还标准
1.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2.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3.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三、申领时间
2021年12月31日之前。
四、申领入口
广东省失业保险金返还补贴申报系统(点击进入)
五、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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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