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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清远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3 19:20:14
The Beginning

  2020清远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领取期限

  1.失业保险缴纳时间1-4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2.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3.清远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年。

  (具体领取期限以经办机构计算为准)

  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月标准:按清远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90%发放,即1410×90%=1269元/月。

  求职补贴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

  发放标准

  求职补贴月标准: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最长不超过6个月。

  注意事项

  1.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申请人无社会保障卡的,应先办理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金融账户。

  2.享受待遇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3.停发情形:重新就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或失业保险金期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THE END

TAG:失业保险金  期限  标准  清远  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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