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流程:
1.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选择“韶关市社保局××分局网上服务窗口”。
2.选择相应网办业务事项,进行“在线申办”。
3.根据申请材料清单,上传所需材料的电子版,进入材料预审核。
4.通过预审核的,提供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并领取业务办理结果。未通过预审核的,按照材料规范,重新提交业务所需材料。
二、线下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转入。 参保人向户籍地经办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转入;
第二步:受理初审,判断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第三步:转入地经办机构向转出地经办机构邮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
第四步:转出地经办机构向转入地经办机构发送转移信息表及划拨基金,终结参保关系;
第五步:转入地社保机构合并参保记录,如有重复缴费则清退;
第六步:通知参保人。
韶关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参保人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链接到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进入)
2、选择在线申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直接跳转至“广东省统一业务受理系统”全程网办。
3、根据申请材料清单,上传所需材料的电子版,进入材料预审核。
4.通过预审核的,提供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并领取业务办理结果。未通过预审核的,按照材料规范,重新提交业务所需材料。
线下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带齐相关材料到我局业务前台申请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业务;
第二步:受理,窗口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第三步:审核,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关系的联系函。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退回申请材料;
第四步:办理结果,完成转入手续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