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流程
受理(即时)——初审(10工作日)——复核(10工作日)——结果反馈(即时)
桂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条件
1.参保职工按时足额缴费期间怀孕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2.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桂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材料
1.女方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报男方补助的提供男、女双方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2.按类别提供相应材料
(1)女职工分娩:
①《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②现金发票
③出院记录
④《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再生育证》
(2)男方补助:
①《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②现金发票
③出院记录
④《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再生育证》
⑤女方未享受生育待遇的承诺书
(3)放(取)环、绝育、复通术:
①《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②现金发票
③手术证明(医院病假条)或出院证(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
(4)人流、住院保胎失败流产:
①《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②现金发票
③手术证明(医院病假条)或出院证(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住院保胎失败流产需提供费用总清单
④计划内流产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再生育证》、计划外流产提供《结婚证》
(5)异位妊娠、葡萄胎、产后并发症: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现金发票
出院证
出院记录
费用总清单
⑥异位妊娠、葡萄胎提供《结婚证》;产后并发症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说明:企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申报女职工分娩及计划内流产的需加盖参保单位有效公章。发票及费用清单收原件,其余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桂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方式
现场办理: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桂林市依仁路24号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1.发送短信通知;
2.扫描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查询;
3.自助机查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