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桂林市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 ||
序号 | 县(市、区) | 联系电话 |
1 | 秀峰区 | 2822046/2856933 |
2 | 叠彩区 | 8985671/8980504 |
3 | 象山区 | 3600087/3556350 |
4 | 七星区 | 2265005 |
5 | 雁山区 | 8987092 |
6 | 临桂区 | 5597798 |
7 | 阳朔县 | 8811197 |
8 | 灵川县 | 6821615 |
9 | 全州县 | 4819092 |
10 | 兴安县 | 6256223 |
11 | 永福县 | 8512291 |
12 | 灌阳县 | 4219292 |
13 | 龙胜县 | 7515667 |
14 | 资源县 | 4366887 |
15 | 平乐县 | 6773286 |
16 | 荔浦市 | 7214606 |
17 | 恭城县 | 8212520 |
温馨提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771-12345和0771-12320疫情防控热线均已开通24小时服务,为群众提供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咨询服务。
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十严格”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坚持全区疫情防控“一盘棋”思维,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的原则,严格压实属地、部门、行业、个人“四方责任”,严格做好风险人群入桂前及抵桂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严格返桂来桂人员防控管理
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桂来桂人员,须提前至少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备,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告,纳入社区管理,按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接受健康管理服务。
三、严格加强返桂来桂人员核酸检测报告查验
铁路、民航、交通运输、公安、商务、文旅等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责任,严格查验从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省份返桂来桂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加强人员在区外前端、途中及抵桂全过程的政策告知,对未按要求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人员及时要求其进行采样检测。建议所有返桂来桂人员抵桂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严格遵守社区网格化管理措施
风险人员进入社区,纳入社区管理后,要严格按照防控要求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门。如不按要求引起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从速从快进行处理。
五、严格加强人员聚集管理
返桂来桂人员应减少聚集,少串门、少走动,严格控制家庭聚会;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严禁大办婚丧嫁娶,少摆席、少参加宴会、控制家庭聚会,不搞联欢、不搞游园,提倡网络拜年。
六、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返桂来桂人员应随身携带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减少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七、严格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来桂返桂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自觉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排查,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八、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要求
来桂返桂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出入车站、码头、商场、宾馆、电影院、农贸市场、景区(点)、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口岸等公共场所严格按要求正确佩戴口罩,遵守扫码、测体温和“一米线”等防控要求,服从引导、有序流动。
九、严格培养良好卫生习惯
提倡就餐时使用公勺、公筷,不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吃水果要洗干净、去皮,避免直接接触生食或半生食冷链食品,处理生食和熟食的菜板和刀具要分开。勤洗手,打喷嚏和咳嗽要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礼仪。
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强化疫情个人防控主体责任,主动配合各类场所测量体温、登记信息、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配合问询,如实告知个人行踪和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