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河池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及其他收费情况。
一、租金
1.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月实际缴纳租金为:基准租金×(1-核减系数)×承租住房建筑面积。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收入状况分级核减: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核减系数为0.8;
(二)低收入标准家庭,核减系数为0.5;
(三)其他保障家庭,核减系数为0.3;
(四)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无房家庭,按市场租金收取,核减系数为0。
注: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按核减后的租金支付给管理部门或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
二、其他收费要求
1.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缴纳租赁保证金。解除租赁合同且承租人无违约责任、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损的,如数退还租赁保证金本金。
租赁保证金缴纳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赁保证金按年租金的25%收取;其他保障家庭按年租金的50%收取。
2.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物业服务管理。承租人除了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交纳房屋租金外,还需要交纳物业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及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公摊水电费等其他需要缴纳的费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