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方法
达到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入医资格达标积分值、符合积分入医申请条件的人员,一般在6月1日至8月20日(节假日除外)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对象及条件
在本市范围内的流动人口,符合《积分管理办法》积分入医规定的,其未在本市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龄前子女,可以申请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
2、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3、其子女为未在本市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且未在本市以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0-7周岁儿童。
申请材料
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居住证、户籍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相关证明材料的具体形式如下:
1、身份证件是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户籍证明是指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3、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是指户籍档案资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书、收养证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