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关于进一步明确防范区疫情防控具体细则的通告
目前姑苏区全域已列为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区,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扩散,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以及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7号通告有关要求,现进一步明确防范区疫情防控具体细则,通告如下:
一、防范区所有居民一定要密切关注区、街道、社区相关通知公告,根据统一调度,积极、有序参与区域核酸检测。不参加统一组织的区域核酸检测,不仅将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同时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广大群众主动服从社区管控要求,配合做好扫码测温、风险人员协查等工作。
三、严格落实进入公共场所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措施。居民小区落实出入口24小时人员登记、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措施。
四、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要从紧控制营业时间和消费、购物人员数量,严格落实员工及进出人员登记、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措施,并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五、取消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取消各类文娱演出、展览和群众性文化活动。
六、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活动。
七、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暂停堂食。
八、中小学校、幼儿园暂缓开学,线下培训机构一律暂停。
九、线上线下药店全面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销售。
十、关闭旅游景区景点,全面暂停全区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在区内组团旅游业务,正在进行计划行程的团队,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妥善安排游客,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十一、所有宗教场所实行“双暂停”,即宗教场所暂时关闭、宗教活动暂时停止。
十二、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
十三、防范区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离苏,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四、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十五、加强火车站、公路、水路等出入交通关口管控,做好测温、查证、验码等工作。
十六、请居民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姑苏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