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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留苏过年补贴细则(苏州市留苏补贴)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6 13:12:58
The Beginning

  01春节留区补贴

  ★ 适用对象:

  春节期间外地职工留区比例占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人数在50%及以上的区内重点企业。

  ★ 补贴标准:按留区外地职工人数给予企业每人500元的留区补贴。

  ★ 发放流程:

  1.备案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月18日24时前,将本单位全部职工花名册输入“苏州高新区劳动关系监管平台”备案。

  2.申报企业应于2月28日前向所属镇(街道)职能部门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1)《苏州高新区重点企业春节留区补贴申报表》(附表1);

  (2)《苏州高新区重点企业春节留区补贴花名册》(附表2)及电子文档;

  企业须留存下列材料备查:

  留区外地职工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苏周到”APP首页的“14天行程”栏目查询并截图),14天行程时间必须包含春节期间7天。

  3.审核

  (1)各镇(街道)职能部门负责辖区企业提交材料的初审,签署意见并盖章,将材料提交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区人社局负责留区补贴的审核,生成《苏州高新区春节留区补贴发放花名册》和《苏州高新区春节留区补贴发放汇总表》。

  4.公示

  区人社局对享受留区补贴的重点企业享受人数和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5.发放

  区人社局将留区补贴发放至企业银行帐户。

  02来区就业补贴

  ★ 适用对象:

  2021年2月期间吸纳首次来区就业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区内重点企业。

  ★ 补贴标准:

  按人数给予企业每人500元的来区就业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发放流程:

  1.数据比对

  区人社局对区内重点企业符合条件的外地职工进行系统比对,生成《苏州高新区重点企业来区就业补贴花名册》和《苏州高新区重点企业来区就业补贴汇总表》。

  2.公示

  区人社局对享受来区就业补贴的重点企业享受人数和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3.发放

  区人社局将来区就业补贴发放至企业银行帐户。

  0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和交通补助

  ★ 适用对象:

  2021年2月期间为我区重点企业有组织开展劳动力输送,每批次输送非苏州大市户籍人员在50人以上,且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补贴标准:

  1.按人数给予机构每人500元的送工补助。

  2.按人数给予机构交通补助,省内市外员工每人100元,省外员工每人300元。

  每家机构两项补助合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发放流程:

  1.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机构,应于符合申请条件的次月向区人社局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和交通补助申请表》(附表3);

  (2)《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和交通补助花名册》(附表4)及电子文档;

  (3)《实际用工单位接收外来员工确认单》(附件5);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组织开展劳动力输送的相关凭证(如包车租赁凭证、协议、乘坐人员名单等)。

  2.审核区人社局对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生成《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和交通补助花名册》和《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和交通补助汇总表》。3.公示

  区人社局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和交通补助享受人数和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发放

  区人社局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和交通补助发放至机构银行帐户。

  04一次性赴外补助

  ★ 适用对象:

  参加区人社局组织的赴外人力资源合作对接,为本区重点企业输送外来劳动力达到一定规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补贴标准: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输送的外来劳动力与区内重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按照实现稳定就业人数进行排名,根据贡献度大小,对排名前20家机构给予2-5万元一次性赴外补助。

  ★ 发放流程:

  1.备案

  2021年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参加区人社局的赴外人力资源合作对接活动后的一个月内至区人社局进行申报备案,填报《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赴外补助备案表》(附件6)。

  2.审核

  2021年11月底,区人社局根据备案机构输送外来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的情况进行审核。

  3.发放

  区人社局将一次性赴外补助发放至机构银行帐户。

  上述“重点企业”是指社保参保地为高新区2020年产值超1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05 “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补贴

  ★ 适用对象:

  在市级统筹区参保的苏州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以区统计部门2020年12月入库企业为准)留苏参保职工(不限户籍、国籍)。

  ★ 补贴标准:

  按规定完成“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并考核合格、且2021年2月和3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同一人员只可享受一次“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

   培训形式:

  2021年2月1日~2月28日,以企业为主体组织职工通过在线学习方式开展的专项培训,市、区两级人社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培训网上学习平台均可作为“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的学习平台。★ 培训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必须在2021年2月23日前完成培训申请。企业的申请材料应在培训前通过电子邮件报受理单位,并同步递交纸质材料审核。

  点击下载关于“留苏优技"附件↓↓↓

  相关附件

  1.苏州高新区重点企业春节留区补贴申报表

  2.苏州高新区重点企业春节留区补贴花名册

  3.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和交通补助申报表

  4.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和交通补助花名册

  5.实际用工单位接收外来员工确认单

  6.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赴外补助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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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件由苏州高新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68083038

THE END

TAG:苏州  高新区  重点企业  服务机构  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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