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张家港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苏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教育局于2020年6月16日下发了《2020年张家港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张教〔2020〕63号)。现就《意见》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入学常识
01.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是多少?
年满3周岁。
2020年秋季入园的小班幼儿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孩子。
02.幼儿已年满3周岁,能否晚一年再就读幼儿园小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儿童年满6周岁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因此幼儿应按照年龄段就读相应年级。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园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及病例复印件或残疾证等证明,向幼儿园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通过后方能延缓入园。
03.公办幼儿园是否开设托班?
公办幼儿园主要招收3周岁以上幼儿。等小班招生结束后,再根据资源情况决定是否开设托班。
04.2020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有哪些?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或在张家港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幼儿。
2.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的通知》(张政发规〔2016〕6号),参加积分获得准入资格的适龄新市民子女。
3.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辖区入园的其他适龄幼儿。
05.新生需要参加入园健康体检吗?到哪里体检?
幼儿园新生都要参加入园健康体检。城区幼儿园新生到张家港市妇幼保健所儿童保健门诊体检;各镇(区)幼儿园新生到镇(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检。根据招生规模分批次安排体检时间,一般均为七八月份,具体地点和日期由幼儿园通知。“入园体检报告”有效期为3个月,开学报到时,家长将“入园体检报告”交给幼儿园。
06.作为入园服务区认定依据的房产产权性质是什么?
作为服务区认定依据的房产限住宅性质(产权证上有明文标注),非住宅性质(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房产不作为服务区认定依据。
07.2020年,对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要求有变化吗?
没有变化。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取得的时限为2020年6月30日前。
08.我市服务区认定中对房产面积有无要求?
目前,我市对合法固定住所的核心家庭人均面积尚未有相关规定。特别提醒: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不作为认定依据。
09.服务区认定时,对产权共有的比例有相关规定吗?
服务区认定时,对产权共有的比例没有规定。需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以共有产权作为服务区认定依据,幼儿户籍须在本市,二是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并为唯一居住地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园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不作为就近入园的依据。
10.今年我市继续实行房产产权与学位关联政策吗?购买二手房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实施房产产权与学位关联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张政发〔2019〕38号)要求,我市继续实施一套住房五年内同一学段认定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购买二手房时,要到房产所在服务区幼儿园咨询(幼儿园接受咨询时间为每月双周周五),确认相关学位信息。
11.幼儿园新生入学事项应向哪些部门咨询,咨询电话是什么?
招生相关政策可以向市教育局服务大厅、基础教育科咨询。招生具体工作可以向各镇(区)教卫文体办公室咨询。市教育局服务大厅咨询电话:
58215343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咨询电话:
58123017各镇(区)教卫文体办公室咨询电话:保税区(金港镇)58339528
经开区(杨舍镇)58225908冶金园(锦丰镇)58955079
塘桥镇58441042乐余镇58966050
凤凰镇58452067南丰镇58620421
大新镇58761573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58640561
二、政策解读
01.2020年幼儿园小班幼儿如何报名?
2020年,我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民办幼儿园小班幼儿使用“张家港市新生信息采集系统”登记信息,登记时间为6月22日至7月3日;幼儿园初审通过后向家长发送现场验证通知,若因资料不全申请被退回,请根据幼儿园初审意见,于7月16日至17日补充上传相关材料。7月18日,家长到幼儿园现场验证并报名。
02.7月18日到幼儿园现场验证并报名时需要带哪些材料?
公办幼儿园服务区幼儿报名: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家长身份证原件、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
公办幼儿园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报名:户口簿原件、家长身份证原件、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
普惠民办幼儿园报名:居住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家长身份证原件、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
03.在本市已购买房的新市民,是否需要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新市民在我市已购房,是否需要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分为以下两大类情况:
●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适龄幼儿本人或监护人在张家港已经购房(成套住宅类),并在6月30日前取得房屋产权证,无需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必须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1)在张家港市已购房,但当年6月30日前无法取得产权证。
(2)在张家港市已经购房,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房屋产权性质为非住宅类(如:商业用房、公寓式酒店、车库等)。
(3)在张家港市已经购房,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但非新市民子女或其监护人的全产权房。
04.政策优抚对象有哪些?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符合政策优抚的对象如下: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支援湖北医疗队等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等,其中援鄂医护人员子女可享受一次协调入学机会。
05.政策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怎么申请,有时间规定吗?
政策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申请需在6月20日前提交给各相关部门或区镇,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如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申请,亲子关系证明、人才认定证明等佐证材料需交市人才办)。由相关部门(区镇)进行审核盖章后,6月22日前汇总相关信息和佐证材料同时交教育局。
三、新生信息采集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01.家长按要求上传了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但学校初审时,还要家长补充上传出生证明或结婚证,这是为什么?
家长的产权证如果是父母共有的,提供户口簿不能证明共有人之间的关系或不能证明产权所有人与入学儿童之间的亲子关系,学校就会要求家长补充提供出生证明或结婚证。
02.协调入读公办学校的优抚照顾对象子女如何报名?
选择“公办学校”→“其他入学”,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入学儿童页。由教育局与相关部门共同审定,学校根据教育局下发名单后台审核。所有填报“公办学校”→“其他入学”的初审时间都在8月下旬。
03.离异家庭子女依据三代同堂政策入学的,需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吗?在报名系统如何操作?
离异家庭子女依据三代同堂政策入学的只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的“无房证明”,在新生信息采集系统的“无房证明”栏目中上传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无房证明”和学生父母的“离婚证明”。
04.监护人不会使用手机和电脑,怎样进行网上报名?
监护人不会使用手机、电脑,可在报名期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幼儿园)门卫室,由老师代为报名。
05.因特殊原因,错过了报名时间,该如何操作?
如因特殊原因,错过了报名时间,可于7月18日当天携带材料到学校现场补报,相关信息由学校老师现场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