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一)登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taiyuan.gov.cn),点击“人才补助(贴)申报”栏,进入“太原市人才补贴申报系统”,录入个人信息,完成提交后,自动生成并打印所申报补助(贴)类型申请表。(原件)
(二)用人单位导出所申报补助(贴)类型花名表。(原件)
(三)身份证、户口簿本人单页和本人人才联名卡。(原件、复印件1份)
(四)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到证》);高技能人才需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五)行政单位录用文件、企业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文件及合同,劳务派遣人员另需提供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协议和在人社部门年检时的全体员工花名表(申请生活补助、租房补贴、学费补贴、购房补贴人员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
(六)在提升学历学位期间(入学至毕业后)或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以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公务员不需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另需提供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协议和在人社部门年检时的全体员工花名表(申请能力素质提升补助人员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
(七)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律师事务所需提供其执业许可证(副本需加盖太原市司法局本年度检查考核合格专用章)。(原件、复印件1份)
(八)参加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九)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三类事业单位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一线岗位证明材料花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纪检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纪检部门公章)。(原件)
(十)申请购房补贴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已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二手房(不含购买近亲属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和《税收完税证明》。夫妻双方以共有产权按同一住房申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
附件:1.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发放实施办法
附件1: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发放实施办法.pdf
2. 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发放办法
3. 关于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发放有关问题的政策解释
4. 填报说明
5. 太原市人才补贴(助)申报系统操作使用说明书
6. 太原市各人才服务窗口信息表
7. 人才联名卡发放网点信息表
8. 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三类事业单位岗位证明花名表
9. 学科证明(模板)
线下窗口:
线上入口:
人才补助网上领取入口:http://rsj.taiyu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