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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创业补贴政策汇总(苏州创业补贴政策汇总公示)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7 11:55:40
The Beginning

  1.创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

  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

  补贴条件:

  在苏州市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创业并进行商事登记,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金额:

  按实补贴。

  怎么办理?

  线下至自办实体注册地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或者线上微信端办理。

  线下办理地址:

  姑苏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解放东路117号姑苏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512-65580817)

  高新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电话:0512-69580853)

  2.开业补贴

  补贴对象:

  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

  补贴条件:

  2017年12月8日(含)之后在苏州市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创业并进行商事登记,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金额:

  6000元

  怎么办理?

  线下至自办实体注册地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或者线上微信端办理。

  线下办理地址:

  姑苏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解放东路117号姑苏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512-65580817)

  高新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电话:0512-69580853)

  线上办理流程

  (开业补贴、创业社保补贴可在线上受理和查询)

  

  第二步:选择就业创业中的开业补贴申请,可办理开业补贴、选择创业社保补贴申请,可办理创业社保补贴。

  3.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补贴对象:

  创业人员在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创业并经工商登记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男60周岁以内、女55周岁以内(不含退休)的个人,且满足以下五类人员中的一类:

  第一类贷款申请人:

  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技职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个人;

  第二类贷款申请人:

  在市级以上创业竞赛或创业项目中评比活动中获奖的优秀项目负责人,以及毕业后五年内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第三类贷款申请人:

  入驻苏州市级以上创业示范载体(含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等)的优质项目的负责人;

  第四类贷款申请人: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群体;

  第五类贷款申请人:

  在苏高校大学生、其他城乡劳动者。

  贷款金额:

  15-50万元

  贷款期限:

  不超过3年

  怎么办理?

  申请人登录苏州创业担保贷款公共服务平台(创e贷)http://ced.jsszhrss.gov.cn/填写个人信息完成注册,并进行网上贷款申请。

  第一步:安装创e贷APP并注册账户

  

  第二步:点击界面“申请贷款”

  

  第三步:填好个人信息后,点击提交。

  其余创业类扶持补贴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基本运营补贴、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补助、基地运营补贴、市级基地绩效考核奖励等可通过电话详细咨询。

  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12-68295263

  姑苏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12-69331526

  高新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12-69580853

THE END

TAG:姑苏  劳动就业  服务中心  申请人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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