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吴江区参保职工提升技能补贴申领指南
1、申领条件
在吴江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
(2)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3)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均应为“企业职工”参保状态。
2、申请时间
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报,2017年11月30日之前符合条件的职工申请补贴期限可延长至2018年12月31曰。
3、申请时所需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吴江区社会保障卡(或吴江农商行银行卡)原件;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
委托企业或培训机构代为申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申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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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领程序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应到职工本人户籍地(非吴江户籍至单位所在地)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受理一一审核一一校验一一公示一一发放”的业务流程,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1)受理
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企业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受理并录入“苏州市吴江区就业管理系统”中的“失业保险提升技能补贴”模块。
(2)审核。
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申领人员失业保险参保状况及缴费时间。
(3)校验。
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校验申领人员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真伪;苏州市高级人才太湖培训中心、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校验申请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证信息和与之对应的在吴江区的各类培训补贴享受情况,同步由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将申请人员信息报送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在全市范围内比对技能补贴发放情况,已享受过相关补贴的不再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4)公示。
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享受补贴职工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曰。
(5)发放。
对公示无异议的,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将技能提升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职工本人的吴江区社会保障卡(或吴江农商行银行卡)上。
5、其他须知
(1)申请人可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自行查验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真伪;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以上述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受理申请依据。
(2)申请人须承诺“申领内容属实,所提交证书未享受过技能提升补贴;如有虚假,不得享受相关补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申请人如有冒领、骗取补贴的行为,查实后将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