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受理条件
根据户口登记管理工作需要,公安机关可以以社区为单位设立社区家庭户和社区集体户。无合法稳定住所、无直系亲属投靠以及所在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的人员可以在社区家庭户登记户口。单位不符合设立单位集体户条件的,可以在社区设立社区集体户。
2、申报材料
a、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b、无直系亲属投靠证明
c、居民户口簿
e、居民身份证
3、服务对象
本市需设立集体户的社会单位、社区
4、办理地点
户籍地派出所
5、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夏令时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6、法定办理时限
23个工作日
7、承诺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8、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派出所受理的户口业务,需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的,各层级办理时限分别为5个工作日
9、收费情况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