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放宽至毕业3年内)、留学归国人员、技术工人等群体,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者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落户。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通过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政策申请落户的,提交学历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之一,以及本人、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在本市的无房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婚姻状况、子女关系等证明材料。
重点落户群体身份如何认定
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主要根据网上认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上网核查不到的,出具学校学籍档案证明材料。
技术工人:持有五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核查。
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能够通过“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核验。
材料:
1、居民户口簿(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者之一。
3、拟落户自有住宅的,提交所有权住宅权属证明;
拟落户于租赁房屋的,需提供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本市的无房证明,以及《无锡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所有人是否同意接收落户的书面意见、房屋权属证明;
在本市无所有权住宅及租赁住房,但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提交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本市的无房证明,以及社保参缴证明、江苏省居住证。
4、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证明至申请窗口做未婚声明)。
5、随迁子女关系证明: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父母离异的,需明确子女抚养权(提供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到落户地的派出所或区县级政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办理,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打印发放《准予迁入证明》。持户口迁移证的,可至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迁移落户。
办理地址
各区县级公安窗口直接受理的户口准入业务,按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受理的户口准入业务,需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各层级办理时限分别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