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创业扶持资金包括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创业租金补贴。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2021年4月30日。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补贴申请条件:吸纳各类城乡劳动者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
创业租金补贴的补贴申请条件:
①2019年2月19日(含)起在宜首次登记注册的创业实体。
②创业者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为经营者,其他类型为注册登记负责人)。
③创业者与租房主体一致,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与租用场地地址一致。
④创业者在自办实体名下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申报地点:请符合条件的主体在申报时间内带齐材料向所属镇(园区、街道)人社职能部门申请。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每次申请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内完成全部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租房合同甲乙双方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或是租赁自己父母、子女的房产以及夫妻之间互相租赁的,不得申请创业租金补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