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即日起,宜城街道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发票抽奖试点工作。
第一批列入抽奖的发票范围
注册在宜城街道的餐饮、住宿、教育培训行业,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受票方为个人消费者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他类型的受票人不参与活动。
每份发票只能参与一次月度和年度抽奖。
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
1.票面金额(不含税)在50元(不含)以下;
2.红字普通发票;
3.代开的普通发票;
4.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
5.自开票之日起已超过90天(不含)的普通发票。
活动时间: 自即日起试行一年
参与方式
搜索微信小程序“宜兴旺”,通过扫描发票二维码或对发票拍照,自动提取发票相关信息,可修正,核对无误后提交即可,注意保存好发票。
开奖方式
分两轮抽奖。第一轮为按月抽奖,每张发票有一次抽奖机会。第二轮为年终抽奖,单张发票金额5000元以下,抽二等奖、三等奖;单张发票金额5000元(含)以上,参与全部等级奖项。
年度奖金总额为60万元。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按月抽奖
一等奖5人,奖金3000元/人;
二等奖10人,奖金1500元/人;
三等奖20人,奖金500元/人。
每月奖金总额3.5万元,共12期,一年合计42万元。当月发票上传后,次月18日进行抽奖。
第一期抽奖于2020年10月下旬举行,后期定期举行。
按年抽奖
特等奖1人,奖金50000元/人;
一等奖2人,奖金20000元/人;
二等奖5人,奖金10000元/人;
三等奖8人,奖金5000元/人。
年终奖金一期,合计18万元,于次年1月20日前进行抽奖。
兑奖方式
每期开奖,由宜城街道、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对抽奖全程进行公证,确保抽奖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中奖信息将通过“宜人之城”官方微信公众号、“宜兴旺”小程序等方式发布。
抽奖结束后,中奖者需本人自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20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视为自动放弃,弃奖奖金结转下期。
兑奖时间
兑奖期限内工作日9:00-16:30。
兑奖地点
宜城街道(具体另行通知)
兑奖所需资料
中奖者本人身份证原件、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中奖发票版式文件打印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
1、经税务部门鉴定为假发票的;
2、未纳入摇奖范围和不符合摇奖条件的发票;
3、税务机关已公告停止使用的发票;
4、尚未填开的发票;
5、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6、票面内容填写不真实或不完整不规范的;
7、票面破损、污染严重以及填写内容或摇奖号码无法辨认的;
8、发票的适用范围与消费项目不符的;
9、超过兑奖时间未兑奖的;
10、兑奖手续不齐全的;
11、发票信息与实际录入信息不一致的;
12、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发票违法行为举报
一、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
1、经营者未按照规定领用或拒不开具发票的;
2、以白条、消费小票代替发票的;
3、开具的发票项目填写不齐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4、开具的发票项目与发票的使用范围不符的;
5、其他发票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对上述违法行为,消费者可直接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