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为接种禁忌。备孕妇女须在疫苗接种后适当推迟怀孕时间。参考其他灭活疫苗,建议在接种第2剂次3个月以后再行怀孕。
如果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后发现意外怀孕,建议定期做好孕期的各项检查,注意胎儿的发育情况,如正常,继续保留胎儿,如有异常按医嘱处理。同时暂缓后续剂次疫苗接种,一般建议等到哺乳期后再进行补种。
以下人群不建议接种:
1.对疫苗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