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病种+流程+鉴定医院
门诊慢性病报销病种
糖尿病、高血压(2级、3级)、恶性肿瘤、慢性肝炎(甲肝除外)、脑卒中(含脑梗塞、脑出血以及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肾炎(含慢性肾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活动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慢性呼吸衰竭、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肌病(扩张型、肥厚型)、风湿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帕金森病以及帕金森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癫痫、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亢进(原发性)、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运动神经元病(MND)、特发性炎症性肌病(指多发性肌炎及皮肌炎)、慢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慢性格林巴利)
门诊慢性病待遇
1、对享受慢性病种待遇参保人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职工医保个人医疗账户用完后,在职人员个人自付满500元以上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70%,当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500元;
2、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满300元以上部分,由基金支付85%,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3、同时患有两种(含)以上慢性病种的参保人员,年度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000元。
职工门诊慢性病待遇不可与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或公务员补助待遇同时享受。
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需到相关医疗机构(鉴定医院)由该院对应专科副主任以上医师按照规定的评审和服务指南进行鉴定准入。
2、患者经鉴定通过后,可直接在鉴定医院或者持鉴定表到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选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慢性病保障待遇,年内不得变更医疗机构。
市区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鉴定医院
1.无锡市人民医院
2.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3.江南大学附属医院
4.无锡市中医医院
5.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O四医院
6.无锡市妇幼保健院
7.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8.无锡市同仁康复医院
9.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
10.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11.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
12.无锡市新瑞医院
13.无锡明慈心血管病医院
14.江原医院
15.荣军医院
16.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
17.无锡市康复医院
18.惠山区人民医院
19.惠山区第二人民医院
20.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
常见问题
1、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统筹待遇可以重复享受吗?
一个年度内是不可以的哦,只能二选一!
2、如何变更选定的机构或者门诊保障项目呢?
如果下一年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或者从门慢变更到门统,须在当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哦,否则就当你自动续约了哦!
江阴市、宜兴市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实施县域内诊断鉴定和首诊管理。具体就医规则和开展病种鉴定的医疗机构由各市(县)医疗保障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