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对象
1.具有本县户籍且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城乡居民;
2.在本县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就读的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3.常住本县区域的,且未参加户籍地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县户籍居民。
二、集中缴费期
2021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其中:在县内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就读的在册学生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其他居民为11月1日至12月20日。
三、缴费标准
1.全县成年居民、老年居民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9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医保统筹30元。
2.全县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就读的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9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医保统筹30元。其中:中职教育学生个人缴纳3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贴11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医保统筹30元。
四、待遇享受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五、享受的待遇
正常参保缴费后,可以按政策享受以下医疗保障待遇:
1.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2.享受“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3.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
4.享受国家谈判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医疗待遇;
5.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6.享受大病保险医疗待遇;
7.医疗救助人员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六、参保资助对象
对按规定纳入定额资助范围的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困境儿童;特困职工家庭成员;享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低收入家庭部分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三峡移民;建国前无固定收入的农村老党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县、镇(区、街道)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七、缴费渠道
1.线上移动缴费。居民可以在手机上使用南通医保APP、微信或者支付宝的“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为自己或者他人缴费。
2.自助终端缴费。居民也可以至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使用自助缴费终端(小黄机)缴费。
3.银行网点缴费。居民还可以就近到银行网点缴费,县内支持的银行包括:如东县农商行、建行如东县支行、工行如东县支行、江苏银行如东县支行、招商银行如东县支行。
4.就读学校缴费。全县在校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八、注意事项
1.新出生的婴儿要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应缴纳从出生之月起至年底的居民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户籍关系新迁入县内的居民、退役军人需在3个月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原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办理停保手续后,需在3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4.户籍未迁出南通市本级范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后3个月内携带户口簿、毕业证书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5.新参保人员可随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镇(区、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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