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5月9日起,南通住房公积金打破区域限制,实行缴存、提取业务全市通办。
南通市各缴存单位可以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自行选择在全市任何一个管理部或是办事处网点办理缴存、信息变更、基数调整等业务,不受开户网点限制。
南通市行政区域内的缴存职工,只要符合提取条件,凭借真实、准确、完整的提取材料,可结合自己的实际,自主选择在全市任何一个管理部或是办事处网点提取公积金,实现了公积金业务“家门口就能办”的大改变。
缴存类:
1.单位缴存登记;
2.个人账户转移并户;
3.个人身份信息变更;
4.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
5.单位信息变更;
6.单位基数调整;
7.单位销户;
8.个人账户绑卡。
提取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无房职工租住住房的;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8.人民法院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应由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权益代理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