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哪些病种可以申请职工门诊慢性病补助?
答1.我市职工可以享受门诊补助的慢性病(以下简称“门慢”)共有37种,在补助待遇上分为三类。其中一类门诊慢性病补助额度最高,二类居中,三类次之。具体如下:
一类门诊慢性病:
1.慢性活动性肝炎;2.肝硬化失代偿;3.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4.肾病综合征;
5.再生障碍性贫血;6.系统性红斑狼疮;7.肝豆状核变性;
二类门诊慢性病:
8.结核病(活动期);9.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10.慢性心功能不全;11.病态窦房结综合征;12.冠心病(心肌梗塞);13.高血压病(Ⅲ期);14.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5.多发性大动脉炎;16.慢性支气管炎伴肺气肿;17.支气管哮喘;18.支气管扩张症;19.消化性溃疡;20.溃疡性结肠炎;21.慢性肾小球肾炎;22.类风湿关节炎;23.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24.系统性硬皮病;25.帕金森病;26.重症肌无力;27.抑郁症(中度)、躁狂症(中度)、强迫症、偏执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
三类门诊慢性病:
28.糖尿病;29.冠心病(心绞痛);30.高血压病(Ⅱ期);31.甲状腺功能亢进症;32.白塞病;33.骨关节炎;34.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35.癫痫;36.前列腺增生;37.强直性脊柱炎。
问 2.门诊慢性病补助何时启动?如何进行门慢鉴定标准、限定用药目录等查询?
答2.门诊慢性病申请评估且评估通过后,即可享受门慢待遇。是否启动补助,则要看是否达到待遇起付标准。
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1000元。
69周岁以下(含69周岁)退休参保人员起付标准为650元。
低保、特困、重残、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500元。
参保人员可通过徐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xz.gov.cn/)、“徐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查询门诊/门慢起付标准、门诊/门慢起付标准累计、门诊/门慢统筹限额、门诊/门慢统筹支付累计、 门诊/门慢还可享受金额等信息。据此可以判断自己的门慢待遇是否已经启动补助,以及可享受补助的金额还剩多少。此外,以上途径还可以查询门慢门特鉴定标准、门慢限定用药目录。
参保人员还可以持社保卡到社区服务中心或医保中心大厅自助查询机、咨询台查询门慢累计、是否启动门慢补助。
问 3.门诊慢性病补助比例是多少?
答3.除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外,符合治疗该种慢性病的乙类药品也纳入门诊慢性病基金支付范围。补助比例如下表:
同时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患者,在单个病种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的基础上,按另一病种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的60%进行再补助。
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待遇就高不就低,不得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