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加强和创新婚姻服务,提升婚姻登记机关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实行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改革,满足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服务的需求。
二、主要内容
(一)适用人员
户籍在徐州市的内地居民。
(二)业务范围
户籍在徐州市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全市范围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
涉港澳台、华侨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三)办理程序
1.全市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实行跨区域婚姻登记预约制,暂不受理未预约的跨区域婚姻登记。
2.市民可通过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预约申请。
3.各婚姻登记机关应根据婚姻登记工作量设置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预约量。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4-5月)
一是市民政局经向省民政厅请示、市政府研究批示同意后,印发《开展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是市民政局加强对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工作指导。
三是各县(市)区民政局做好婚姻登记机关推行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所需的场地、设施、人员和经费等相关保障工作,加强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网上预约系统的稳定和畅通。
四是各县(市)区民政局及时做好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的宣传,引导市民通过网上预约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二)实施阶段(2021年6月)
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6月1日正式实行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各婚姻登记机关将科学测算跨区域登记需求,在满足本区域婚姻登记需求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调整跨区域预约数量,全力满足市民跨区域婚姻登记的需求。对未预约的非本区域市民,将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完善登记高峰日的应急预案,保证婚姻登记工作的平稳有序。
(三)总结阶段(2021年7月底)
各县(市)区民政局认真总结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和经验,着力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日常工作中的新情况及时报告市民政局,确保我市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