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切实解决我区城市低保、城市低收入、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和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铜山县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铜政发〔2010〕19号)、《徐州市铜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铜政规〔2013〕2号)、《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保障政策有关标准的通知》(铜政发〔2021〕4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开展2021年度铜山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城区是指铜山街道办事处同昌、学苑、无名山、玉泉河、龙腰山五个社区居委会,以及2010年10月份区划调整时原九里区划转的街道办事处(仅限于铜山区现管辖行政区域范围),以下简称:城区。
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一)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区户籍5年以上,并且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
2.连续享受特困职工待遇6个月以上的;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
(二)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城区居民,户籍5年以上,并且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的;
2.连续享受低保6个月以上的;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
4.申请家庭中2人或以上人口,具有城区或者原九里区居民户籍的。
(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城区居民,户籍5年以上,并且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的;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11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
4.申请家庭中2人或以上人口,具有城区或者原九里区居民户籍的;
5.申请家庭金融资产控制标准。3口人及3口人以下的家庭财产不超过25万元;4口人及4口人以上的家庭财产不超过36万元;家庭金融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总和。
(四)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城区居民,户籍5年以上,并且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的;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813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
4.申请家庭中2人或以上人口,具有城区或者原九里区居民户籍的;
5.家庭金融资产控制标准。3口人及3口人以下的家庭财产不超过35万元;4口人及4口人以上的家庭财产不超过46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有价证劵、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总和。
二、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复印件;
3.(1)城市低保家庭提供有合法有效的《最低生活保障证》;
(2)特困职工家庭提供合法有效的《特困职工证》;
(3)共同申请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为在校学生或者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学生证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4.其他因申请(复核)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请受理时间
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23日
四、申请受理地点
1.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受理地点: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城市枫景小区东大门北)。
2.城区:(1)铜山街道城市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受理地点:铜山街道办事处同昌、学苑、无名山、玉泉河、龙腰山五个社区居委会;(2)原九里区居民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受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并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字迹要清楚,须用黑色或者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纸张规格为A4,不得缩复。
铜山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