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我市人才公寓用于保障以下各类人才的居住需求:
1.在新沂创新创业、具有博士学位(创业类可放宽到硕士)的高层次人才;
2.在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3.在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人才(企业放宽到大专学历);
4.在企业工作、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获得过上级 (国家、江苏省、徐州市)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5.经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给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
上述条款中第 2-4 类人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入住: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收到录用通知,且入住后持续缴纳社保;
2.截至申请时,在新沂连续工作不超过 5 年;
3.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4.本人及配偶在新沂无自住房屋且未使用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