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部分交管业务办理的公告
根据广大市民的需求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我大队决定自2月26日起,恢复部分交管业务办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恢复办理业务类型
1、驾驶证业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2、机动车业务:个人业务:小型汽车(进口车除外)市内转移登记业务。公户业务:办理小型汽车市内新车注册登记、市内转移登记、综合业务(补牌补证、核发临牌)。货运使用性质的车辆(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营转非大客车、校车除外)的机动车业务:注册登记、市内转移登记、综合业务(补牌补证、核发临牌)。
3、违法处理业务。
二、业务实行预约办理
业务实行“预约制”和“实人制”,办理业务的人员通过电话预约方式提前一个工作日进行预约。预约时,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申请业务类型。机动车业务预约个人业务限单人单笔,公户业务不超过3笔每单(公户业务需提供单位复工证明)。预约成功后,申请人须在规定的预约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材料前往预约地点办理,非预约业务暂不办理。
预约电话:
机动车业务预约电话:0516-86580002。
驾驶证业务预约电话:0516-68911136。
违法处理业务预约电话:0516-86334175。
自2月25 日起工作时间内开通电话预约。
预约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
三、办理业务地点
1、车驾管业务:邳州市赵墩镇闫家村311国道旁邳州车管所
2、违法处理业务:(1)邳州市运平路公安大楼东门违法处理大厅(2)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四、注意事项
1、凡通过“交管12123”平台可网上办理的交管业务,不在现场业务受理范围。
2、疫情管控期间,只限本人预约,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申请人须如实提供预约业务和人员信息,车管所进行核查,预约成功后告知办理时间。每人每日只允许预约一次,不可重复预约。
4、申请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相关手续,在规定的预约时间内前往预约地点办理业务,过时不予办理。
5、办理车驾管业务前须将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记录处理完毕。
6、业务只限一人办理,遵循“一事一人”的办事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办理人员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听从指挥引导,相互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
7、经属地镇政府(街道)批准复工的邮政、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检测机构等车驾管社会服务网点可以办理授权的小型汽车业务。
8、目前依旧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如非紧急特殊需要,建议在疫情取得有效控制后再办理相关交管业务,望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
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二0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