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2)户籍在徐州市区,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规定确定我市为待遇享受地的人员。
(5)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
包括农民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区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医疗关系的转移接续。
办理材料
1.从徐州市范围转出
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填写《徐州市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2.从外地转至徐州市范围
在市区统筹范围办妥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出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填写《徐州市区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相关须知:
1.转入单位系企业的,提供劳动备案花名册或劳动合同书,并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为参保人员办理新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正常缴费。
2.用人单位提供由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开具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合)凭证》(医疗保险)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用人单位提供参保人员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一张,男满50周岁以上,女满40周岁以上需携带徐州市户口薄。
4.原机关事业单位转入的,由机关事业保险处开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关系转移表》。
5.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办理完毕后告知用人单位。
办理流程
转出徐州市范围:
1、参保人或用人单位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徐州市参保人员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经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审核后为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合)凭证》(医疗保险)。
2、转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机构编制管理证、入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经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审核后为其开具《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并办理转出手续。
3、先在转出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4、后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
5、再在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
如果没有问题。估计在1-3月内将你的社保转到转入地。
转入到徐州市范围
转入徐州市市区(不含铜山区)的参保人员提供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A4纸);
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网上下载地址:http://jsxz.hrss.gov.cn )。
责任单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电话:85805802
温馨提示: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保费用,方可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办理地点
徐州市办理地点
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西安南路122-2
电话:(0516)83797802
途径公交车:8路; 34路; 53路; 55路; 603路; 607路; 游2路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40天日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