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地方特产
扬州二手房买卖过户办理材料
双方需同携带材料:
1、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原件校对);
2、房产证(共有证)原件;
3、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4、《房地产买卖合同》。
各方需携带的材料:
卖方: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房契证;
4、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
买方:
2、登记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5、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TAG:材料 原件 所有权 身份证 房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