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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要求及所需证件
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户口簿》;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
③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的有效证明,如在非户籍地登记的职工必须提供近期出具的户籍地村、镇两级盖章的独生子女父母证明;
⑤子女身份证;
⑥《职工退休养老证》;
⑦《退休职工未领取企业发放一次性奖励金的证明》(样式附后)。
登记时应填写《扬州市主城区企业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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