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关于印发扬州市退休“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扬人社〔2021〕78号)文件精神,经市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扬州市区退休“一件事”中开具《独生子女父母证明》的工作(不含江都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若作息时间调整,请按调整后时间办理。
办理对象
其本人将于2022年1月1日以后在扬州市社保中心、邗江区社保中心、广陵区社保中心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子女为196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2021年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进行集中登记的通告将另行通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