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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可参照一孩、二孩生育登记的方式,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或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现场办理三孩生育登记。材料齐全的,可即时办结。
办理材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 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
3. 本市户籍方提供户口簿(原件),非本市户籍方提供居住证(原件)
4. 《生育登记表》:可到村(社区)领取填写;或扫下方二维码下载。
扫码获取《生育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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