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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企业职工退休办理指南(扬州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流程)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1 19:34:29
The Beginning

  企业职工办理退休(1992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申请条件

  市本级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1992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办理材料

  1、养老保险手册;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档案。

  办理流程

  企业或灵活就业本人制作《扬州市市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核定表》,携带职工本人档案及养老保险手册,到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进行审批(地点:扬子江中路746号)。经审批签章后,由市社保中心核查缴费情况,计算养老保险待遇,办理退休。

  办理时间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的16日至当月的15日(节假日顺延)

  办理地点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扬子江中路746号)。

  企业职工办理退休(1992年1月1日后参保的人员)

  申请条件

  市本级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1992年1月1日后参保的人员)。

  办理材料

  1、养老保险手册;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是灵活就业人员(女),需携带个人档案。

  办理流程

  单位劳资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本人携带所需材料至市民中心1号楼二楼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科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时间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的16日至当月的15日(节假日顺延)

  办理地点

  淮海路108号三楼,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二楼。

THE END

TAG:养老保险  的人  参保  扬子江  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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