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在外地参加社保,现在辞职回扬州工作交社保了,如何将外地参保记录转移回扬州?
答:如果参保人原先在省内外地参保的,养老保险不用转移,已经全省联网,省内外地停保后,就可以在扬州继续参保;参保人如原先在外省参保的,可以本人在支付宝搜索市民中心,进入社保办理界面,填写社保转移申请。
如何在线查询我的社保缴费情况?
答:参保人可以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我的扬州APP,实名认证后可以查询本人社保缴费情况。
为什么2020年的个人权益单上单位缴费是0呢?
答:2020年疫情期间,为进一步帮助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社保部门根据部省文件实施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惠企政策。其中,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免征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雇主缴费,时限为2020年2月—2020年12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时限为2020年2月—2020年6月。
社保缴费单位与个人各自承担多少?
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8%;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0.5%;工伤保险按照单位工伤风险类别分为8类,单位缴费比例从0.2%-1.9%不等。
我想打印社保证明,可以线上查询打印吗?有公章吗?
答:可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服务—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即可下载打印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自带“江苏省社会保险电子专用章”,不论彩色打印还是黑白打印,都与红色公章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不需要再到社保窗口加盖红色公章。
2021年9月1日以后企业在职与退休职工的丧抚费如何办理?
答:根据人社部发(2021)18号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和苏人社发(2021)78号文的相关规定,2021年9月1日后执行国家统一的新的遗属待遇政策,去世企业退休职工的直系亲属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注销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火化发票、去世人员养老金发放银行卡等相关材料至市民中心养老科窗口办理。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需满足三个条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按时足额缴费。
失业职工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答:档案托管在市就业服务中心的失业职工于每月11日至30日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2张(正反面)、近期1寸彩照一张至“退休一件事”综窗B17—B18申请代办。
养老金每月什么时候发放?
答: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缴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自2021年1月起我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