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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企业人才引进住房补贴标准 扬州人才住房补贴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1 20:41:06
The Beginning

  补贴标准:

  1、租房补贴。对企业引进的补贴对象1范围的各类人才给予租房补贴,并连续资助3年。

  (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每月补贴3000元, 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2)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每月补贴1000元,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企业所在地县级财政各承担50%。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每月按500元的标准予以保障,补贴资金由企业所在地县级财政承担,可高于本标准。具体补贴实施细则由各县(市、区)、功能区制定,报市人社局备案。

  2、购房补贴。对市区企业新引进的补贴对象1、2、3范围的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以上的人才,在市区范围内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化工园区企业引进的人才也可在仪征市区购买),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1)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给予购房补贴6万元。

  (2)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或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给予购房补贴15万元。

  (3)市“绿扬金凤计划”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创新团队企业全职核心成员、创业领军人才、企业全职创新领军人才,给予购房补贴20万元。

  (4)省创业类“双创人才”、企业全职创新类“双创人才”、“双创团队”企业全职核心成员,给予购房补贴30万元。

  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企业所在地区级财政各承担50%。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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