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
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办理业务
1、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
2、损坏换领
3、丢失补领业务
不含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
办理流程
1、申请人进行申请
本人持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申请人居住证丢失或未办理居住证,依照《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已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信息登记的,凭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申请换领的,应交验原居民身份证。
2、居住地受理
通过审核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3、户籍地签发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4、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收费标准
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收费标准统一降低为每证20元。
拍照要求
1、申领人请勿穿着制式服装,尽量穿深色、有领上衣,保持面部清洁和本人自然相貌
2、不能化浓妆、遮盖或改变脸部特征,脸部、颈部可见的非永久性纹身要自行去除
3、常戴眼镜的要自备或佩戴拍摄点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以免反光或遮挡眼球。
办理地点
江都区出入境大厅
地址:纬山路616号
电话:80809380
广陵公安分局曲江派出所
地址:立新路9号
电话:87902977
邗江公安分局邗上派出所
地址:邗城路16号
电话:87895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