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可以的,泰州市从2021年6月1日开始,实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市内通办、跨省通办试点,试用期为2年。
双方均非泰州市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要认定依据是看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
比如,男方的户籍在甘肃、女方的户籍在青海,他们中的一方或双方长期在泰州工作生活。按照试点要求,这次江苏省是试点省份之一,因此,他们既可以选择回到甘肃或青海进行婚姻登记,也可以选择在泰州市进行婚姻登记。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