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请条件
根据《泰州市户口迁移准入登记规定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
获准回内地定居回国定居的华侨,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户。
二、申办手续
1、有效护照或者旅行证件;
2、华侨回国定居证;
3、户口注销证明或者原始户籍资料(出生医学证明);
4、入籍(复籍)证明;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6、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
7、亲属关系证明。
三、申办地点
1、拟落户派出所
2、“泰州公安微警务”公众号
3、泰州公安微警务小程序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