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政府网2021年12月13日发布的《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指南:
申请材料:
建档立卡信息完善的申请人本人申请需提供身份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委托他人申请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书面委托书由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留存,并拍照上传至系统)。
监护人代为申请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村(社区)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申请地点:
1、退役军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3、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接收退役军人时,可依对象本人意愿完成申领。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发放地点:
申请人可申请由户籍地或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
注:若申请由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应符合常住地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有关规定。如不符合常住地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有关规定,可根据申请人意愿转为申请户籍地省份发放优待证。
温馨提示:申请人提出申请前,应建档立卡。
申请人完成建档立卡后,可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