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人才生活补贴标准:
A类人才:3年,每年5万元
B类人才:3年,每年4万元
C类人才:3年,每年3万元
D类人才:3年,每年2万元
E类人才:3年,每年2/1万元
具体人才分类详见《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目录》将高层次人才分为A、B、C、D、E类5个层次,相应的层次明确对应相应的人才对象,并按不同层次区别享受相应待遇。
一、A类人才(国际国内顶尖人才)
1.国际、国内知名科学技术奖项,包括诺贝尔奖、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等奖项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3.国外相应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或称“会士”“院士”,具体的机构名称以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为准)。
4.“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
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二、B类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
1.“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入选者。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5.中科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A、B类人才。
6.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7.国医大师。
8.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
9.“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10.全球综合排名前100名的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1)终身教授。
11.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
(2)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
(3)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名完成人;
(5)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12.近5年,具有下述岗位经历之一者:
(1)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组组长、副组长;
(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
(4)“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
(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课题)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6)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8)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完成该基金所资助课题研究,且取得结题通知者;
(9)国家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
(10)中华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11)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强企业(见说明2)总部董事长(或总裁)、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首席质量官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12)全球最具创新力公司前50名(见说明3)总部董事长(或总裁)、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首席质量官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13)独角兽企业创始人。
13.近5年,担任过以下职务的泰州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1)全球50强制药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中的制药企业或中国医药工业50强企业副总裁、副总工程师以上职务者;
(2)装备制造相关领域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强企业或中国装备制造业100强企业总部总工程师以上职务者;
(3)新能源相关领域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强企业或中国新能源产业500强企业总部总工程师以上职务者;
(4)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见说明4)总部首席类负责人;
(5)全球前10大港口副总经理、副总裁以上职务者;
(6)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奖、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会士、国际工程技术学会会士、国际计算机学会会士;
(7)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全球前10大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或首席科学家以上职务者;
(8)集成电路材料(硅片、光罩材料等)、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软件、IP核开发全球前5大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或首席科学家以上职务者。
1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三、C类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
1.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近5年,获得以下荣誉称号之一者:
(1)“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
(2)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3)全国名校长、全国名中医荣誉称号获得者;
(4)“全国技术能手”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5)中科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C类人才;
(6)江苏省“双创人才”;
(7)江苏省“外专百人计划”入选者;
(8)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周期内);
(9)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项目A类资助对象。
3.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
(2)中国新闻奖;
(3)独立创作或作为第一主创人员参与创作的作品获得国家级政府文学艺术奖(见说明5)一等奖;
(4)长江韬奋奖;
(5)中国质量奖个人奖;
(6)“世界技能大赛”银牌;
(7)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带头人;
(8)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
(9)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前3名、一等奖前5名。
4.近5年,具有下述岗位经历之一者: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任务(或课题)负责人;
(2)“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专题组组长、副组长且专题通过验收;
(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项目(课题)第一副组长、分课题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5)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联合基金”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含子项目),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除重大项目外)负责人且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一、第二作者;
(8)“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且项目通过验收;
(9)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
(10)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11)中华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2)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13)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强企业总部副董事长、副总裁、副总经理或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主要负责人;
(14)全球最具创新力公司总部副董事长、副总裁、副总经理或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主要负责人。
5.近5年,在《Nature》《Science》《Cell》或其它自然科学、临床医学等领域影响因子30以上(以medsci网站查询系统最新公布的期刊影响因子为准)国际顶级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发表研究类或综述类论文者(不含短评、读者来信类文章)。
6.近5年,担任过以下职务的泰州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1)全球50强制药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中的制药企业或中国医药工业50强企业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相当职务者;
(2)装备制造相关领域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强企业或中国装备制造业100强企业总部副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3)新能源相关领域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强企业或中国新能源产业500强企业总部副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4)国际著名金融机构总部或大洲级区域部门策略、研发、投资、技术部门负责人;
(5)全球前10大港口一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或相当职务者;
(6)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技术奖获得者;
(7)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全球前10大公司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8)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大陆或台湾前5大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或首席科学家以上职务者;
(9)集成电路材料(硅片、光罩材料等)、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软件、IP核开发全球前5大公司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四、D类人才(市级领军人才)
1.近5年,获得以下荣誉称号之一者:
(1)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培养周期内);
(2)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项目B类资助对象;
(3)省特级教师;
(4)省名中医;
(5)“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6)江苏省技能大师;
(7)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
(8)省级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
(9)江苏省“三带”名人。
(10)泰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对象(含中国医药城“113”人才计划资助对象);
(11)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2)泰州市“311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周期内)。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第一、二、三名的团队主要负责人,省级创新创业大赛第一名的团队主要负责人;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3名;
(3)世界技能大赛铜牌;
(4)江苏省现代服务业特别贡献奖。
3.近5年,具有下述岗位经历之一者:
(1)“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组组长、副组长,子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2)“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课题组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分课题前2位副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4)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5)“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6)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7)省级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8)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主要参加人员前3名,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9)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强企业总部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或与之级别相当的专业技术人员,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技术部门或工艺设计部门主要负责人;
(10)全球最具创新力公司总部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或与之级别相当的专业技术人员,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高级经营管埋人员、技术部门或工艺设计部门主要负责人。
4.近5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在泰博士后工作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留(来)泰州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5.近5年,担任过以下职务的泰州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1)全球50强制药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中的制药企业或中国医药工业50强企业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副职)、技术负责人(副职)或相当职务者;
(2)装备制造相关领域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强企业或中国装备制造业100强企业部门高级经理或相当职务并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1500万以上级别项目者;
(3)新能源相关领域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强企业或中国新能源产业500强企业部门高级经理或相当职务、技术负责人;
(4)中国证监会发审委成员;
(5)全球前10大港口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或相当职务者;
(6)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高级会员、国际计算机学会资深会员、国际工程技术学会高级会员;
(7)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全球前10大公司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8)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大陆或台湾前5大公司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9)集成电路材料(硅片、光罩材料等)、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软件、IP核开发全球前5大公司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五、E类人才(高层次人才)
1.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
2.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5.江苏省“三带”能手。
6.“泰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7.泰州技能状元。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