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自2021年9月1日起,泰州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开展家庭成员共济。
家庭共济待遇如何享受以及使用?
1.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可使用绑定账户实时结算。如家庭成员有多个绑定账户的,则按照绑定账户先后顺序,优先使用第一顺序绑定账户支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资金)。
2.基本医疗保险、政府引导支持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费用等:
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费用的原始发票,至全市任意一家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报销业务。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可用于支付的费用包括:
家庭成员可使用绑定账户中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用于支付:
1.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
2.长期护理保险、门诊统筹、职工医保补充保险等个人缴费部分以及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相关费用;
3.本次个人账户拓展的5类费用。
个人账户拓展支付5类费用包括:
1.个人账户资金4000元以上部分,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家庭成员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2.个人账户资金4000元以上部分,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家庭成员购买政府引导支持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3.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了分期缴费协议的困难人员,个人账户可用于本人分期缴纳退休医保一次性费用;
4.应由个人承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本人的签约费个账可直接支付,个账4000元以上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签约费用);
5.符合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管理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本人的疫苗费用可直接支付,个账4000元以上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疫苗费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