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门诊统筹:
1、起付线:30元/次
2、报销比例:年内累计最高报销500元,其中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不设起付线,年内累计最高报销150元。
二、门诊慢性病:
1、起付线:不设起付线
2、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0%,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45%。
三、门诊特殊病:
1、起付标准:400元
2、报销比例:75%
四、住院医疗:
1、起付线:
(1)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400元;
(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
(4)转泰州市外定点医疗机构:1100元。
2、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以上6万元以下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报销85%,二级报销70%,三级报销63%;
(2)6万元至20万元的,报销63%;
(3)按转诊规定到泰州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8%。
五、大病保险:
1、一般人员:
(1)起付标准:1.5万元
(2)报销比例:一个结算年度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1.5万元至10万元(含)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
2、困难群体:
(1)起付标准:5000元
(2)报销比例:5000元至10万元(含)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80%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