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就医程序
1、基层首诊
参保居民(不含学生和未成年人)应到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住院就医,就医时应携带社会保障卡,在院端实时结算。
2、转诊转院
如确因病情需要,参保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到市区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因医疗条件限制需要转市外医疗机构诊治的,需市区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同意后转出。
因病情危急未办理转诊手续外出就诊的,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未转诊政策报销。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