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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赣榆区班庄镇欢墩埠村征地公告(赣榆班庄镇搬迁名单)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3 15:36:56
The Beginning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赣征地公告〔202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目的

  为实施区域交通设施建设的需要,拟征收位于班庄镇欢墩埠村1个地块,面积约235.42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位置范围:班庄镇欢墩埠村东侧;四至范围:东至农村道路,西至空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南至石梁河水库-空地,北至石梁河水库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庄镇欢墩埠村 。

  用途:区域交通设施。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2年1月11日至 2022年1月24日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丁 宁 ;联系电话:86239606。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赣征地公告〔202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目的

  为实施区域交通设施建设的需要,拟征收位于班庄镇欢墩埠村1个地块,面积约27.05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位置范围:班庄镇欢墩埠村东侧;四至范围:东至坑塘水面,西至农村道路,南至空地,北至石梁河水库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庄镇欢墩埠村 。

  用途:区域交通设施。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2年1月11日至 2022年1月24日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丁 宁 ;联系电话:86239606。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THE END

TAG:赣榆  连云港市  土地  公告  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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