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不能染过于艳丽的彩发。
照片要求:
申请人应保持自然相貌,不能戴美瞳,不能化浓妆和遮盖、改变脸部特征,脸部、颈部可见的非永久性纹身要自行去除;发型不能过于蓬松、高耸,不能遮挡双耳、眉毛,不能染过于艳丽的彩发或佩戴过大的首饰;常戴眼镜的要自备或佩戴拍摄点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以免反光或遮挡眼球。
拍照温馨提示:
1、身份证照片应为正面头像,拍摄时头和脸不得歪斜和侧转。
2、拍摄时脸上不得有汗水及油污。
3、拍摄时应脱去帽子,不得穿制服,如工作服,警服,学生服等。
4、不得戴有色眼镜,经常带眼镜的居民,拍摄时必须按规定佩带拍摄点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镜框不得遮住眼睛和眉毛;
5、拍摄时应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两耳,绝不可遮挡眼睛眼角,发型不得梳过高,过于凌乱,涂抹发胶,啫哩水等必须洗净吹干。
6、染发者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相片,可以染黑后吹干,方可拍摄。一次性喷黑者不可拍摄,由于头发会反光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照片。
7、被拍摄者必须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佩带首饰(如发、耳环、项链等),不得化妆(如化眼影、睫毛膏、粉底、腮红、唇彩等),纹眉者必须还原本身眉毛颜色。
8、因二代证底色为白色,浅色系服装及颜色艳丽的服装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照片,被拍摄者必须穿着深色有领衣服,衣服上不得有装饰(如胸针等),穿着高领毛衣必须将脖子露出,不得遮掩。
9、拍照时不得留胡须,若是长期蓄胡必须说明清楚。
10、特殊人群必须在办证时注明清楚。
11、拍照时表情端庄大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