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非标电动自行车是指未按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为“新国标”)执行的电动自行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非标电动自行车:
1.最高限速超过25KM/H;
2.电机功率大于400W;
3.电池电压大于48V;
4.整车质量大于55KG;
5.无脚踏骑行功能;
6.其他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情形。
在温州今年哪些车辆属于提前淘汰置换范围?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能上道路行驶。在温州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备案且悬挂绿色号牌(温州防盗备案号DT+数字)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属于本次淘汰置换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明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温州全市现有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290多万辆,专班组出台相关意见,配套推出优惠举措。淘汰置换期间,车主可通过“浙江e行在线”微信小程序查询参与活动商家,查询车辆回收、运营商活动、保险让利、厂家降价等优惠内容,自由选择形成个性化优惠套餐,携带本人身份证、需要淘汰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前往具备“临时回收代办点”显目标识的门店就近办理淘汰注销,再根据实际需求选购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温州将全域铺开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健全提前淘汰置换流程、优化链路,推动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