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温州市公布《温州市区户口迁入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温州市直接落户对象
《暂行规定》在保持现行户口迁移政策对行政调入人员和高端人才的落户优惠条件的基础上,对于《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类人才、本科(含技工院校技师班)以上学历和应届大专(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允许其在市区直接落户,可以先落户,后择业;
对大专(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或者取得初级技术以上职称、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可在就业地直接落户。
THE END